6. 明和暗在美学上的运用——气氛

在明暗的运用方面,摄影家的眼界必须更加开阔;不要认为它只是清晰地记录影象的一种手段。除了构成画面和产生立体效果之外,明和暗还有很强大的艺术表现力。它是一个有效而独立的构图要素,是表现和烘托气氛的最有力手段。

为了造成特定主体的适当气氛,并像你所希望的那样表达感情,往往不必拘泥于实际情况,而把明和暗看成独立的实体。我们不可能也不愿意制订出一个一览表列出通过明暗配置造成的气氛的方法。处理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这要根据每个人的经历、经验、风格和判断能力来决定。

虽然亮调能够表现温暧,但也能表现寒气、遥远、空虚、清晰明快和暴露无遗。暗调可以表现宁静,也可以表现寂寞;可以表现停滞,也可以表现危险。

从许多方面来看,光线和音乐有相似之处。它能够变换轻重和强弱。自然光有着很大的调节可能和适应性。人工光能产生极为丰富的层次变化,效果如何,取决于灯具和应用方式。

当一个物体被充分照明,它的每个部分由于明暗分明而能清楚地辨别出来时,这时所强调的是被摄体而不是整个画面。我们不禁会注意到它的突出轮廓。它是那样地明显,以至于我们不去留心照片的整个构图。这种情况,在完全正面照明时,或者当一个明亮的图形衬着暗调背景时,是经常遇到的。逆光照明下,黑色剪影衬在明亮的背景上也是如此。突出轮廓,能给人以明晰精确的印象。

相反地,如果光与影的配置没有把每个具体形状分别强调出来,这时整个画面的整体感就加强了。光线是使物体能被看见的力量,也具有湮没物体的能力。边界能被隐藏,轮廓会变模糊。在一个统一的画面中,一个形状的光与影和另外一个形状的光与影混淆了起来。用亮调的、中间调子的和暗调的色块组成画面,并不要求每个形状的界限分明,这时线条和立体感的作用就会减弱,整个画面显得模糊不清。但整体感加强了。观众不再注意每个局部,而是把照片当作一个整体来看了。每个被摄体的形状和由明暗色块组成的整个照片不大区分得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