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构图方法

“构图”和“设计”可以通用,它们的含义是一样的。在某些情况下,设计被理解为装饰(即创作单独使用或联合使用的图案),或对某一结构外表的修饰。但设计的更精确的概念是它的原始含义——构思,即艺术家为了明确而动人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而适当安排各种视觉要素的那种构思。即艺术家为了明确而动人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而适当安排各种视觉要素的那种构思。

构图不是苦思冥想之后就能轻易编排成功的一道工序。构图不是给一个有毛病的照片开列的处方。构图也不是一个用来建立质量标准的尺度。摄影家不能认为视觉概念是一回事,而构图是另外一回事。它们二者是完全互相依存,彼此不能分开的。

由于构图原理被笼罩上一层玄虚的气氛,构图过程被说得比它原来的含义更为复杂。事实上,它本来的含义只是使用视觉要素的一些方法,目的是吸引注意力并抓住注意力,使得艺术家对现实的见解和看法作为一种思想向观众表达清楚。如果必须作出选择的话,毫无疑问,摄影者的思想及其表现方式要比那些原理更为重要。

构图方法本身是很有意味的。艺术家不仅要有一个意图,而且要把这个意图用独特的、有趣的方式表现出来。过去,题材完全压倒了画面的组织结构。今天,画面的组织结构本身已经变得十分重要,它可以单独成为照片的基本趣味所在。

在一幅关于某一题材的照片里,摄影家总是把你的注意力引向某一形象。那里因为这个形象曾经使他激动过。这种激动,部分来自题材固有的内容和趣味,部分由于摄影家已发现了特别动人的结合在一起的线条、形状、色调、质感和立体感。如果画面的结构不美,那照片就不会受人注意,或者说摄影家的感受就不会得到表现。通过对比,不同的视觉要素要显示得更加清楚;通过有节奏的运动,必须使观众的注意力环绕照片而移动;应该给人一种单一的统一的印象,免得造成概念上混乱;画面中只能有一个形象占据主导地位,否则,就会使人迷惑不解。

构图原理不是随心所欲地凭空设想出来的。它起源于人们对有条理的安排所作的反应。它来自几个世纪以来艺术家对他们的追随者的教导,来自对几千年的艺术名作的研究。无论早期的或现代的艺术家,都把它作为一种手段,用来给作品创造出趣味,保持趣味。毫无疑问,它并不是狭隘刻板的、限制艺术家创作的清规戒律。运用构图原理,能把具有不同大小和不同吸引力的形状、不同的色调和质感以及形形色色的拍摄对象联系起来,使中心思想占据主导地位。

如果没有这些措施,照片中具有不同吸引力的各种形象都要求受到注意,其结果只会导致混乱。

为了集中研究而突出一个单一的要素,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在下面这些图例中,如果只随便浏览一下,视觉要素之间的区别是不容易看得出来的。一根线条,要粗重到什么程度才被认为是一个形状呢?

多少线条联结在一起就失去了线的特性,而出现了质感和色调呢?

当一条线自行蜿蜒交叉时,它还是一条线吗?或者已经变成一个形状了呢?

一个形状需要多少层次才能转化为一个立体物呢?